美国商务部于去(2006)年12月27日宣布,将在反倾销案件之初始调查中取消「归零」(Zeoring)的计算方法,并修改相关案件的反倾销税率。所谓「归零」系指反倾销调查在进行倾销幅度裁决时,需将外国生产商之被诉产品的出口价格与进口国同类产品之正常价格进行比较。当正常价格高于出口价格时,该差额即为计算倾销幅度之基础。然而当出口价格较高于正常价格时,计算出的倾销幅度有可能为负数,此时,调查机关会将此负数的倾销差额归「零」,其后再将所有倾销幅度相加后,除以出口销售合计数量,而估算出总体倾销幅度。
美国商务部表示,尽管美国对WTO上诉小组的裁决仍有疑义且多次提出抗辩,美国仍将遵守WTO争端机制的裁决,取消行之有年的「归零」计算方法。截至目前为止,美国商务部明确表示仅取消适用于初始调查中之归零作法,惟在年度行政复查中,仍将继续实行。美国在估算反倾销差额时所采用的归零方法,一直为其它WTO会员诟病。
日本就美国控告日本进口钢制品倾销时所实行的「归零」作法向WTO提起上诉,WTO专家小组于去年9月所作裁决驳回日本的控诉;惟WTO上诉机构于本(2007)年1月9日终裁确定,更改专家小组判决,明确指出美国在反倾销调查及年度复查中,计算倾销幅度时使用的「归零」计算方法违反WTO的国际贸易规则。
换言之,美国在反倾销案件之初始调查、年度复查及新进者复查中,所实行的归零计算方法,违反WTO《反倾销协议》的规范。此次WTO对反倾销归零的终裁,预料将对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之执行法规与相关政策造成影响,因此美国国会于本年1月22日基于修改反倾销规则可能损害美国厂商权益,要求美国商务部延迟修改反倾销规则,希望延至本年3月底前再对此裁决提出因应对策。由于归零措施为杜哈回合规则谈判中有关反倾销协议的重要焦点,所以对于美国后续因应措施及杜哈回合谈判的发展,值得各界持续关注。